十几岁的时候,喜欢读书,还喜欢学名人在书的扉页写字。
“某日,于友人家中,见此书被弃于角落,蓬头(首)垢面,可怜楚楚。余思主人必不爱之,遂前求,得之。吾如获至宝,欢喜之至。捧之还家,为其净身修面,藏至今。”
想起9年前我认认真真把这本书给“净身”,捧腹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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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出了两本字帖。
初中时候,认认真真练过几年字,现在电脑键盘替代了笔,写出的字大不如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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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子。
我十分BS那些拿“农民”做形容词的人。这些人活着的时候,应该记得,正是中国的8亿农民在土地里种出了水稻和小麦,才有了全中国人饭桌上的米饭和面食。
请…至少保持尊重,把“农民”当做一个名词。
同时要提到的,还有“民工”这个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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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花。
槐树上开出的花,在春光里盛开的绚烂,短暂。